第225章 这田,该怎么种? 秋叶橙黄
睛。
他顾不得地上的泥水会弄脏绯红色的官服,直接蹲下身,用粗糙的手指捻起一块切好的土豆,指腹轻轻摩挲着切口的纹理和芽眼的走势。
“化整为零。一斤种薯,可作五斤之用。”
徐光启手指发颤,从袖子里掏出炭笔和一卷皱巴巴的纸册,趴在田埂的石头上奋笔疾书。
“草木灰裹伤防腐……切块催芽……若推行天下,需种量大减,而得苗翻倍!”
朱由校将短刀插回刀鞘,又从托盘里抓起一穗金黄色的玉米。
“你再看这番麦。”
朱由校剥开玉米干枯的苞叶,露出里面排列整齐的颗粒。
“番麦高产。但你可知,这种子种久了,为何棒子会越长越小,最后连穗都抽不出来,病虫害更是一沾就死?”
徐光启停下炭笔,直起腰答道:“回陛下,农人留种,皆是优中选优。秋收时,挑那长得最高、棒子最大的番麦,悬于梁上风干,来年剥籽播种。此乃千百年来种地的常理。至于为何越种越小,臣虽有察觉,却不得其法。只当是地力衰竭所致。”
“错。不是地力衰竭。”
“那是近亲繁衍。”
朱由校走到田埂边,拔起两根枯草,插在相隔两尺的泥地里。
“人近亲成婚,生出来的多是傻子残废。大明初年的宗室子弟,到现在生出来的那些病秧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庄稼,也是一个理。同一片地里的番麦,年年互相授粉,血脉越来越近,抗病的底子就烂透了。”
徐光启呆立在冷风中,瞳孔剧烈收缩。
植物之间,亦有血脉伦理的更迭?
这番话犹如天方夜谭,却又好像隐隐透着一种无法辩驳的物候逻辑。
“这叫杂交优势。”
朱由校指着左边的那根枯草,语速不急不缓。
“番麦顶端长天花,腰上长苞穗。天花散粉,落到穗上,才能结籽。要想棒子大,抗虫扛旱,必须种两块不同的田。等抽穗开花的时候,派人下地,把作为母本的那一片田里番麦顶端的天花,全给朕掰了!”
掰了天花?那岂不是给庄稼绝育?
“掰了天花,它自己便不能授粉。风一刮,旁边那块作为父本的田里的番麦花粉吹过来,落在它的苞穗上。”
朱由校拍了拍黑熊皮大氅上的雪屑。
“用别家的粉,结自家的籽。这叫远缘杂交。”
“结出来的棒子,个头能翻倍,扎根能深一尺!这等种子一代代选育下去,就算是黄土高坡上的旱地,它也能给你长出满山的口粮!”
一阵倒春寒的冷风卷过,徐光启却觉得浑身血液倒流,后背的里衣被热汗浸透,紧紧贴在脊梁上。
这种完全颠覆常理,却又透着严密遗传逻辑的选育之法,像一记重锤,彻底砸碎了他半辈子构建的传统农学体系。
“近亲退化……远缘杂交……掰花授粉……”
徐光启眼神亮的可怕,反复咀嚼着这几个词。
“三个月。”
朱由校走到徐光启身侧,目光越过燕山山脉,投向西北方。
“郑芝龙运回来的母种有限。朕给你这百亩皇庄,给你内帑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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