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8章 限酬令,两条请求,两个脚印  瞧兜麻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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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关上门。

就着那份特殊的【声明草稿】谈了将近两个小时。

总共聊到了三件事。

第一件,关于林燃的解约问题。

正午阳光无偿解除林燃的经纪合约。

作为回报,林燃在《琅琊榜2》的片酬,只会象征性地收取一点,其余部分则是权当充作解约费用了。

这件事对两边来说都不亏。

正午省了一笔片酬开支,林燃也算是还了一笔人情。

第二件,关于林燃成立个人工作室的必要性。

解约完成以后。

林燃就不再是拿着铁饭碗的内娱公务员了,转而成了单干的个体户。

盈亏自负,前程自扛。

侯洪亮对此只说了一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第三件,则是与林燃即将成立的影视公司有关。

没错。

专门成立影视公司的事,已经被林燃和央央金提上日程,正在商议之中了。

不论是出于正规性和利益的考量,还是为了长远发展着想。

林燃即将和鹅厂合作改编的《想见你》,都必须要有一个正式的影视公司来承接项目。

否则到时候就太麻烦了。

以上这三件事聊完。

林燃与侯洪亮之间的谈话步入了尾声。

由此。

两人所谈论的关键论题,也就此正式浮出了水面:

【正午阳光,到底要怎么参与进林燃未来的事业发展之中呢?】

打断骨头连着筋。

林燃身上的正午印记是必须要保留的。

所以侯洪亮做出的判断和抉择,很是干脆。

既然已经决定往后不会再沾手艺人经纪业务,那么林燃即将成立的个人工作室,正午便不会再进行任何干预

但是!

话又要说回来了!

不入股林燃的个人发展,并不代表不可以投资林燃的事业发展嘛!

在混迹体制内多年的侯洪亮看来。

在不沾染【限酬令】和【艺人经纪】的前提之下。

用影视公司去和艺人进行深度捆绑,才是最稳妥、最正确、也最长久的完美选择。

王恺、靳冬、以及刘韬,便是采用这种模式与正午进行捆绑的。

所以老狐狸对于林燃的关照很简单:

【正午阳光会根据鹅厂对于《想见你》的最终估值预算,投资入股林燃的影视公司,并且拿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林燃自然是愿意接受这个比例的。

但他觉得,既然决定要和正午在影视剧上进行深度绑定,那不妨绑定得再彻底一点!

单纯的金钱交换多没意思!

再绑上些许长远的利益才最有激情!

所以当时的林燃,同样对着侯洪亮提出了两条小小的报答请求。

“侯董,股份的事我没意见,但我也要报答正午对我的培养之恩,所以我还想再额外补充两条。”

“第一条!只要未来正午阳光的剧集里,有适合的主要角色或者合适的客串机会,我愿意以最低片酬参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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