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魅力 老克林
走来。
走进大厅,目光一扫,一眼就看到坐在窗户边的逢山,顿时脸上露出无奈表情,语气里带着几分埋怨。
「伙计,你那件狼皮大衣呢,我不是告诉你,颁奖仪式的时候穿上。」
逢山踢了踢脚边袋子,有些迟疑回应,「这件衣服是不是太招摇了。」
招摇?
弗兰克听到这个词,很是夸张的张开双臂,那模样仿佛是要将整个世界都拥入怀中似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又夹杂些许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伙计,这里是阿拉斯加,不是中国,请把谦虚美德收起来,放进储物柜里永远不要拿出来,
只有招摇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在这片土地上,大家看重的就是张扬、有个性的展现,你要是太低调、太谦虚,别人可不会多瞧你一眼。」
「好吧好吧!」逢山一看弗兰克这架势,就知道他又要开始长篇大论那一套阶层理论。
每次只要一聊到这些事,弗兰克总能滔滔不绝说上好久,逢山可不想再听一遍那些老生常谈,
连忙把脚边的袋子打开,伸手进去取出那件芬里尔狼皮大衣。
逢山拿着大衣,先是抖了抖,狼皮大衣的皮毛在灯光下泛着油亮光泽,仿佛还带着几分来自苔原的野性气息。
随后,缓缓穿上这件大衣,当大衣披在身上那一刻,逢山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原本身上那种淡然内敛的感觉一下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苔原狂野。
逢山站在那儿,身姿挺拔,狼皮大衣衣角随着动作微微摆动,就好似随时能化身为那在苔原上纵横驰骋的狼王一般,浑身上下散发一种强大又摄人心魄气场,让人不敢轻易靠近,却又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他,被这独特的气质所吸引1。
看着换好衣服的逢山,弗兰克眼晴一下子亮起来,脸上全是满意神情,绕着逢山走一圈,一边打量着,一边不住赞叹。
「伙计,看看你现在这模样,太酷了,这才对嘛,颁奖仪式上你肯定是全场焦点,那些女人见了你,保准恨不得脱光衣服爬到床上等你。」
『我对女人没兴趣。」逢山忍不住翻个白眼,一脸无奈回应。
这家伙,满脑子都是这些乱七八糟想法,自己可没心思去考虑什幺女人之类的事,去参加这颁奖仪式都已经够让自己不自在了,哪还有闲情去想那些。
弗兰克一听逢山这话,顿时瞪大眼睛,满脸难以置信。
「王德发克,难道你不想给逢家留个后代,你小爷爷临走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用你们家乡的话,这叫不孝顺有十三个,没有后代最大,难道你也是bl。」
「那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后能不能乱说谚语。」逢山有些哭笑不得。
然而两人没说两句,旁边就有了动静。
只见一名酒店女员工走过来,眼晴里闪烁兴奋光芒,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心仪已久偶像一般。
走到近前,女员工抖了抖傲人本钱,带着几分紧张与期待,声音清脆说道,「先生,您真的太有魅力了,尤其是穿上这件狼皮大衣,简直太酷了,我想跟您合个影,可以吗?
一说着,还略带羞涩的咬了咬嘴唇,目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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