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章 一枪  老克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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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巨型棕熊安详的趴在雪地上,庞大身躯在雪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粗壮四肢伸展开,尽管已经没有了生机,但依旧能感受到它身前的威猛。

逢山走到跟前,从远处看棕熊就跟小山丘一样,走近后越发感受到它的庞大。

「法克,这头大家伙至少有800磅。」汤姆惊呼。

弗兰克不关心棕熊的重量,目光落在棕熊中枪部位,只见在熊头眉心位置渗出一小摊血迹,说明子弹瞬间击穿后留下的痕迹。

好准的枪法。

一枪爆头。

忽然弗兰克想起一件事情,听说在逢的故乡,无论男女人人都是神枪手,仅用步枪就能击中飞机。

「逢,你当过兵?」

「没,没来阿拉斯加前,我只在电视里见过枪。」逢山摇摇头。

弗兰克百思不得其解,没当过兵,也没碰过枪,反而枪法比猎人还要准,一般猎人百米外也能命中目标这么大的棕熊,可一枪击中头部,瞬间击毙,那可不是枪法好能做到的。

「那你的枪法怎么会这么准?」

「天赋好!」逢山摆摆手,不想继续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难道跟弗兰克说,自己被先祖开了智,自己是一名巫士。

「伙计们,这头棕熊体长超过2米,肩高超过1米,绝对是头大家伙,要不要制作成标本,我认识一名猎人会做动物标本,收费合理。」汤姆围着棕熊比比划划嚷嚷。

逢山蹲下身,将右手放在棕熊棕黄色的皮毛里。

手指上的巫器骨戒红芒闪过,开始吸收棕熊身躯中所蕴含的魂力。

随着魂力涌入,逢山立刻感受到一股灼热滚烫的热流在自己身体内奔腾流转。

那股热流仿佛燃烧的火焰,从接触部位开始迅速蔓延至全身,让逢山每一寸肌肤都能清晰感受到力量在涌动。

弗兰克跟汤姆正在谈论该如何处理这头棕熊,不经意擡头,忽然看到蹲在棕熊身旁的逢山,头顶散发阵阵白色热气,就像蒸锅一般。

「伙计,你没事吧!」

被询问声惊醒的逢山摇摇头,「第一次狩猎这么大的动物,有些激动。」

弗兰克感同身受的表示理解,「习惯就好了,我8岁时候用猎枪打中一只驯鹿,跟你一样,兴奋的好几天晚上睡不着觉。」

「这头熊怎么处理?」

「汤姆,你不是说要拿去制作标本?」逢山扭头看向汤姆。

「伙计,我可买不起,知道这头棕熊能卖多少钱吗?再说,飞机也装不下。」汤姆连忙摆手。

「还是取肉吧,你过冬需要储存大量肉食。」弗兰克建议。

既然都不需要,那就得赶紧处理。

等血冷后融进肉里,肉就不好吃了。

逢山脱掉毛皮大衣,掏出小刀,手起刀落,在棕熊喉咙部位抹一刀。

锋利刀刃划开皮毛,熊血汩汩从切口处涌出,原本无瑕雪地,被猩红熊血沾染,形成一片片不规则的血迹斑斑。

等熊血渐渐流干,与雪地混成一片暗红,逢山拎起还在撕扯熊毛的王子,丢到一旁,猎刀划开棕熊腹部,取出内脏。

逢山以前在饭馆没少杀羊,处理羊跟处理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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