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14章 年少热血  甲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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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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