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粗粝的时代 默问我
堆着几摞资料和翻开的书籍。
靠墙的书架上塞满了各种电影理论著作,有几本已经散了架,用橡皮筋箍着。
“你来得还挺早。”
一个女声从沙发上响起。
林安偏头。
林丛坐在靠墙那张旧沙发上,穿着一件深灰色连帽衫,头发略显杂乱。
“林导。”林安点了点头。
“坐。”
林丛抬了抬下巴,示意林安在茶几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林安看了眼张华,得到允许后,拉开椅子坐下,书包搁在脚边。
林丛从身旁的帆布袋里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直入主题道:
“合同我带来了,一式两份,你看看。”
林安接过信封,拆开封口,抽出一沓a4纸。
纸张挺括,排版工整,应该是制式合同。
他低头翻看。
合同条款不算复杂,甚至可以说相当简陋,核心内容就几条:
一、剧本《不看春晚》的著作权转让给甲方(林丛指定的制作方);
二、甲方拥有该剧本的拍摄权、改编权、发行权等全部相关权利;
三、转让费八千元整,一次性付清;
四、林安保留署名权。
……
虽然来之前已经有所预料,可真当这份粗糙的合同摆在面前,林安还是难掩失望。
越是接触,越是能发现这个时代的粗粝。
条款模糊,权责界定不清,关键的法律保护几乎等于没有。
有的时候真不怪影视圈大量家族式管理、圈子化运营。
当法律条款执行困难,除了靠熟人、靠圈子、靠那一层薄薄的面子,还真没什么太好的方法规避风险。
如果是来北电之前,林安是绝对不会签这种漏洞百出的合同的。
可当下他已经没办法了。
真要咬文嚼字、逐条谈判,他在这个圈子里寸步难行。
林安把合同翻到最后一页,指尖在签名栏上方停顿了一秒,随即从书包里摸出一支笔,刷刷签下自己的名字。
“不仔细看看?”林丛挑眉。
“不用。”
林安把合同推回去,微笑奉承道:“我信得过你和张华老师。”
林丛嘴角微微翘起,接过合同,从帆布包里又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袋,放在桌上,推了过来。
林安看了她一眼,伸手把纸袋拉过来,翻开袋口的折痕,朝里面瞟了一眼。
一沓一沓的百元钞票,用橡皮筋箍着,整整齐齐地码在纸袋里,散发着油墨和纸张混合的特殊气味。
那是金钱的味道!
林丛道:“你可以数数。”
林安这次没有拒绝。
涉及真金白银,谨慎一点,对双方都有好处。
崭新的纸币在指间沙沙作响,发出那种只有在银行柜台才能听见的、令人愉悦的摩擦声。
点数完毕后,林安又随便抽了几张,对着窗户透进来的光检查起了水印。
林丛看着他那套行云流水的操作,表情变得古怪:
“你这手法,不像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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