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还是学校好啊 烟云风华
谨慎尝试。”文章最后这样写道。
几乎同时,《法制日报》的“法制论坛”栏目,刊登了法学教授郑毅的文章:《合同自由与行业创新——兼谈出版合同新模式》。
郑教授从《合同法》基本原理出发,论证作者与出版社在自愿、公平基础上,签订“阶梯版税”合同,完全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
行业惯例应当尊重,但不应成为阻碍合理创新的枷锁。
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这种新模式的尝试,就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和鼓励。
“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尊重市场规律,也需要在法治框架内,给予创新必要的空间。”文章结论清晰有力。
这两篇文章,像两把手术刀,一把从经济学角度,一把从法学角度,冷静、精准地剖析了“阶梯版税”,将其从“道德争议”的泥潭里拔出来,放在了“理性探讨”和“法理依据”的桌面上。
没有情绪化的抨击,没有扣帽子,只有严谨的分析和建设性的探讨。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当天下午,北师大中文系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个不停。
大多是媒体要求采访司齐,被值班老师以“学生学业为重,不接受采访”为由挡了回去。
但也有几个电话,是找系里其他老师,拐弯抹角打听“司齐同学”的情况。
以《文化报》《文艺评论》为代表的一些传统报刊,继续保持着审慎,甚至略带批评的论调。
它们转载了《出版之友》那篇文章,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强调“改革需稳妥”、“文艺不能完全市场化”、“要警惕唯销量论”等观点。
而《青年报》《生活周刊》等更具市场气息的报刊,则开始追踪“司齐现象”。
记者们试图挖掘司齐的成长经历、创作故事,探讨《新白娘子传奇》为何能打动如此多的听众。
虽然司齐本人拒绝一切采访,但记者们还是从北师大同学、老师,甚至杭州那边,拼凑出一些碎片:一个安静、勤奋、爱读书的年轻人,一个在《西湖》默默耕耘的编辑,一个凭借才华站到风口浪尖的“狂徒”。
这些报道,无形中将司齐的形象,从“争议者”向“有才华的青年作者”拉回了一些。
更多的报纸,则选择了观望。
它们同时刊登正反两方面的意见,让读者自行判断。
……
北师大,407宿舍。
“最新情报!”余桦“砰”地推门进来,手里抓着一卷报纸,“报纸上报道了,作协那帮老爷子,昨天开小会了!好像为了你的事情,作协是认可的,不过,内幕消息说,开会的时候,吵得很凶!”
司齐眨了眨眼,无语地指了指自己:“我?这事儿关作协什么事?”
“你不是作家?你不是作协成员?”余桦翻了个白眼,这里面,就他和刘振云不是作协成员,司齐和莫言早就是作协成员了,这就是出名早,代表作多的好处。当然,有些作家更愿意一个人自由自在,这属于个人追求不同。
刘振云从书堆里抬起头,满脸的八卦之色,“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余桦把报纸往书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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