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言论自由 华尔街扛吧子
意思是,秦宣就要应该被监督,不管是对是错,都应该被监督,而且他还不能反抗,反抗就是侵犯了媒体自由。
这位知识分子对媒体造谣一笔带过,却对秦宣口诛笔伐,要他必须在媒体的监督之下,就算报道错了,那也是自由的,反正整篇文章都在吹媒体自由,可以随便报道,报道错了也没事。
而秦宣就是那个黑暗的,魔王的。
这篇文章被广泛转载传播,被上百家媒体转载传播,一时间舆论铺天盖地。
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
支持的就说媒体如果不监督的话,那这些人就会做些黑暗的事情,影响社会公平。
反对的就说,媒体不能肆意造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本来舆论有反转的,这篇文章又把秦宣钉在了耻辱柱上,说他维权是邪恶的行为。
没人替秦宣说话,秦宣只有自己写了篇文章反驳:
“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与技术迭代,极大降低了信息生产和传播的门槛。人人手握麦克风、个个拥有话语权,让信息传播更高效、民意表达更畅通,但也让虚假信息、有害内容获得了极速扩散的土壤。不同于传统信息传播,网络谣言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裂变扩散强、负面影响久的特点。
一条断章取义的片段、一段凭空捏造的传言、一场刻意炮制的舆论抹黑,无需事实支撑、无需严谨求证,便可借助算法推荐、一键转发、跟风评论快速蔓延,短时间内形成舆论漩涡,扰乱公众认知、撕裂社会共识。
当前网络乱象的核心症结,在于部分传播主体背弃了真实客观的底线,少数传统媒体、自媒体乃至个别商业媒体,摒弃内容初心与职业操守,深陷“流量至上”的误区,将热度凌驾于事实之上。
为博眼球、涨流量、谋私利,或是捕风捉影、杜撰虚假信息,或是断章取义、刻意制造虚假,或是挟舆论以谋私,利用传播优势恶意报复、抹黑他人、制造谣言。
更有甚者,将网络平台当作牟利工具,靠造谣炒作、恶意诋毁、煽动对立收割流量、赚取收益,不仅肆意侵害他人名誉、破坏企业商誉,更严重消解媒体公信力、扰乱网络秩序、污染社会风气。
真正良性的媒体环境,从来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而是想说真话、敢监督的权利有保障,造谣传谣、兴风作浪的行为有约束。
此高姓知识分子把媒体舆论监督权完全等同于公民言论自由,将媒体行为无限拔高为全民基本权利,属于偷换概念,想剥夺公民言论自由为媒体自由。
这人受西方思想荼毒,大众别被他误导了,公众的权利不能被利用。
任何主体在法律面前都不能有豁免权,如果一但有了豁免权,那就可以随意污蔑、诽谤,以及侮辱个人,更有甚者泄露国家机密,如果有了豁免权,他们就会肆无忌惮。
我愿意接受媒体监督,但绝不接受媒体胡编乱造,胡乱造谣,我不是在维护我个人名誉,而是在维护全体个人名誉,试想下,如果有天有个女人躺在了地上,你明明是在救人,他却说你侵犯了女人的身体,你冤不冤?
如果有个老人摔倒,你去扶,他说是你撞的,你冤不冤;如果有天你去旅游,有条很长的山路,你看轿夫辛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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