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六十二章 苏羽的傲慢  荆柯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秩序之礼骑士团,创建者是陈言敬,他于1493年出生于什罗普郡,从小就当上了见习骑士。

成人后,联合五位骑士,组成了骑士团。

他最大的功绩,是在1538年,率领自己的骑士团,在关键时,击溃了珐国的红枫骑士团,并对珐国主力展开了攻击,几乎导致其全军覆没。

应王因此授予陈言敬元帅的职位,其开创的骑士团也一路传承下来了。

苏羽获得许多资料,一查就有相关信息,但是并不多,有些似乎仍旧隐瞒了。

“不对,出生在1491年?那他在1515年才26岁,恰是骑士最鼎盛的岁数”

“他和1514—1515年的贤者之乱,有没有关系?”

“难道,又是镇压我苏家的一方?”

“如果是这样,对我这样的微妙敌意,就有些可以理解了”

“还有,消息这样快就扩散,是孔酣?”

当时三人,市政厅的公务员有嫌疑,但不大,特别是这力度,就可能是孔酣了。

“拒绝提议就打击?”

“看起来爽朗,也不过是这样的人!”

拒绝那些不怀好意或条件苛刻的委托,并将它们付之一炬,看起来似乎“不成熟”

可是,苏羽不后悔,不但不后悔,还就要这样干。

我有挂了,还要跪舔,那我这挂还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想杀我的人,就得死”,与这异曲同工,这就是有挂者的傲慢。

某种程度上,也是“我本中山狼,得意就猖狂”

苏羽知道,烧掉那些委托,必然会引起一些势力的不满和反弹。

“可是,我最不想当的,就是勇士,特别是后悔的勇士”

苏羽对政治太理解了。

北欧神话里的齐格鲁德是屠龙英雄,龙血沐浴,刀枪不入,并得到了女武神布伦希尔德的爱情,但这不符合古特鲁姆家族的利益,因此算计后,齐格鲁德被爱人所杀。

所有勇士都不得好死,关键是这些勇士还喜欢白干。

白干了,还干的这样多,自然债主要杀掉勇士,以免追债。

可以说,布伦希尔德的爱情其实一文不值,真当恋爱脑呀?

屠龙的功业,才是古特鲁姆家族杀之的根本。

如果齐格鲁德摆明态度——屠龙可以,切割一半领地,或者索性更彻底。

受龙灾的人们,你们选吧!

是要古特鲁姆家族的统治,那就让古特鲁姆家族去杀龙。

要我杀龙,就得奉我为王——勇士就不会悲剧和后悔。

自己已经赢?

哪怕可以刀枪不入(灰晶),他也不干。

恩大必仇,大恩人死了最好,才是现实。

与其恩债分不清,不如一开始,就一力不出。

这就是苏羽的原则。

相反,那些觉得自己成熟,然后一步步陷入泥潭,最后拔都不拔不出的,才是真正傻子。

“哼。”苏羽走后,为首的年轻人才愤愤地甩开同伴的手,怒视着苏羽远去的背影,又看向拉住自己的同伴,眼神中充满了不解和怒火:“为什么?!你为什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